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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了之后直播带货 “鹿哈”自曝月入500万元!问题来了:真的不侵权?

币灵灵财经 2024-11-05 16:25 496

近期,前ESO核心成员凌达乐(鹿哈)在直播时自曝月赚500万元,带货7个月收入3500万元。消息一出,引发网友热议。在直播中,凌达乐还透露其已购置1100万的豪宅、277万的豪车、600多万的写字楼。

火了之后直播带货 “鹿哈”自曝月入500万元!问题来了:真的不侵权?

视频截图

公开资料显示,凌达乐(本人真名),曾用艺名“鹿哈”,是某平台横空出世的主播组合“ESO”的成员之一,团队内还有“王二博”、“易烊干洗”,“黄子诚”等成员。他们来自长沙等地,模仿对象涵盖了来自EXO,TFBOYS等不同组合的艺人。

ESO的两位初创成员为鹿哈与黄子诚,因为一场直播连麦,让二人产生了合体组团的想法。随后,权酷龙、王二博、王俊卡、易烊干玺等加入团队,并起名为ESO。2022年8月15日,山寨男团ESO组合成员鹿哈发布一则视频称自己将改名为凌达乐。

23岁“鹿哈”:我一个月赚500万

去年夏天,山寨男团ESO及其组合成员鹿哈、黄子诚、王二博、权酷龙等人的名字一度占领热搜。一群没有资本操盘的素人意外闯进流量场,给当时频频塌房的内娱带来了一些朴素的快乐。

据羊城晚报,ESO的成员大多来自农村,没接受过正规的唱跳训练,大部分是00后。在短视频平台,ESO热度高,流行梗多。同时,网友对ESO的负面评价也不少,比如土味偶像、山寨明星、拼夕夕男团、无底线蹭热度等。

据媒体报道,近期,主播凌达乐在直播中自称一个月赚500万,直言“有人说我火了就开始飘了,我已经在不断的压制住我的内心,当你站在我这个(位置)的时候,你会发现其实你飘得比我还厉害。23岁,一个月给你搞500万,你飘不飘。”

火了之后直播带货 “鹿哈”自曝月入500万元!问题来了:真的不侵权?

视频截图

凌达乐曾用艺名“鹿哈”,此前因模仿明星鹿晗而出名,并与另外几个模仿知名明星的人组成了ESO男团,被网友们称作“山寨男团”,引起争议后不再使用“鹿哈”一名。

在直播中,凌达乐还透露“今天买了套房,花了1100(万),买了个写字楼,花了600多(万)一点。”“其实我现在已经千万身家了,实话实话啊。”他还告知了截至目前他今年的收入,“7个月,一个月500万,3500万,成本应该有个1000吧。”此番言论很快引起了网友的讨论,一方面,凌达乐会有如此高的收入确实超出了大家的预想,“直播带货这么赚钱的吗?”“钱哪来的,谁在给他花钱?”“大为震惊,盗版的这么有钱。”

凌达乐一款商品就赚400万

但95.2%主播月入不到5000

据蓝鲸财经,飞瓜数据显示,凌达乐目前在抖音拥有683万粉丝,过去30天里他直播了16场,销售额约1000-2500万元。其直播人气峰值几乎场场10万加,近期场观较高的一场是在9月14号——凌达乐自爆收入后数日,有20.7万人同时在线看其直播带货。

有数据可以一定程度上对比凌达乐的热度:同一天,抖音顶流东方甄选的直播间人气峰值为1.9万;其近日场观人数最多的一场为22万。

凌达乐的主要带货品类是食品饮料,商品价格大多较低,客单价基本在10-50元左右。低价、零食,是多数网红带货最初接触的品类,消费者的决策成本也相对低。凌达乐带货以来,销量最好的产品是奶枣和脱骨鸡爪。以售价8-39元的巴旦木奶枣为例,他总共卖了1000w-2500w,佣金率40%——单就这款商品,凌达乐已经赚取了至少400万。

据中新经纬,一位直播电商前从业人员表示,区别于明星主播拿坑位费、佣金,鹿哈等素人主播大多没有坑位费,靠的是卖一单赚一单。“到底赚了多少钱,还是查下公司的营收情况。”

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联合编制的《中国网络表演(直播与短视频)行业发展报告(2022-2023)》,截至2022年末,我国网络表演(直播)行业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1.5亿个,以直播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主播中,95.2%月收入为5000元以下,仅0.4%主播月收入10万元以上。“头部”与“尾部”主播的收入可以说天差地别。

算侵权吗?

据蓝鲸财经,B站UP主康哟喂曾经拍摄了一期视频,那里面提到了其他一些山寨成员的后续发展。在ESO爆火前,长沙直播圈已经有了数个山寨天团,其中TS天团的易烊干洗、蔡泽坤、华晨灰等人也在去年那场热闹中出圈。

视频中,与易烊千玺两模两样的模仿者透露,他不认识明星长什么,但是听过易烊千玺的名字。易烊干洗是一个从房地产推销转行的娱乐主播,每天直播7-9个小时,粉丝打赏可以勉强维生。他知道目前的行为是哗众取宠,但对未来也没有什么太好的规划。

那么诸如此类利用和明星相仿名字的出道行为,是否构成侵权?

据中新经纬,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、合伙人张菲菲表示,如果单纯是长得跟明星像,本身并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,毕竟相貌是天生的。但是如果艺名、打扮风格、表演内容、舞台风格等与明星高度雷同,并借用明星个人的经历或故事进行炒作,涉嫌借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谋取商业利益,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誉权、作品著作权,并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此前,张子诚在ESO最火时选择了摆烂,他对直播丧失了兴趣,收入同样十分惨淡,“一天就赚几十块”。他似乎清晰地知道一众团员在大众眼中的定位,“我们只是个互联网小丑”。